韓國簽證:發現申請者偽造戶籍 韓大使館將拒簽
近日,韓國駐華使館在網上公佈,8月10日起將對在簽證申請過程中,提供假材料的四類申請人給予制裁,制裁期間不予簽發任何類型簽證,希望簽證申請者以此為鑒。
據瞭解,四類提供假材料的申請者有可能在最短6個月、最長2年的時間內給予“禁止申請”簽證的制裁。第一類,使館如發現申請人偽造戶籍、居民登錄表、事業者登錄證、納稅證明書、認證書、族譜、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結婚證、營業執照、畢業證、在職證明、印鑒證明書等或偽造照片時,將給予1年的禁止申請制裁。
第二類,如發現申請人的履歷表及自我介紹書等材料中有與事實不符的內容,將給予6個月的禁止申請制裁。
第三類,在上述情況下如發現有中間人(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入境簽證的組織者)介入其中,將給予2年禁止申請制裁。
第四類,以實現一部分申請人的非法滯留目的,而進行單件申請數人的簽證申請中,在發現其申請者中有非法滯留人員之日起,對其當時一同申請簽證的回國人員予以2年的禁止申請制裁。
據瞭解,四類提供假材料的申請者有可能在最短6個月、最長2年的時間內給予“禁止申請”簽證的制裁。第一類,使館如發現申請人偽造戶籍、居民登錄表、事業者登錄證、納稅證明書、認證書、族譜、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結婚證、營業執照、畢業證、在職證明、印鑒證明書等或偽造照片時,將給予1年的禁止申請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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